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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04 18:13:44 发布3304 浏览0 回复0 点赞
叶梓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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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20/08/06 10:47:31

备受关注的广东佛山林镜泉等16人重大涉黑案日前在顺德法院开庭审理。

据检方刑事起诉书指控,近20年来,该涉黑组织实施了一系列犯罪,同时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千万以寻求包庇。然而在庭审现场,一份上千名群众联名致信法院证明林镜泉没有欺压残害百姓的证据引发关注,林镜泉是否涉黑,有待法院的进一步裁决。

群众联名信内容一览表

“我们要牢记习近平讲话:“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本案审判长李冰在庭前会议上说,本案实行七人合议庭,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和法律的考验,实行的是错案终身追责制,所以严格执法并讲司法良知是这个时代的法治要求,也是对合议庭的要求。
检察机关指控林镜泉等16人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根据广东省检察院披露,佛山市顺德区检察院指控:上世纪90年代开始,被告人林镜泉通过在原广东省三水市经营餐饮、夜总会等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实力,招揽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跟随其左右,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形成了以林镜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1999年至2018年期间,该组织实施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采矿、串通投标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寻求包庇、纵容,对当地河砂开采行业形成非法控制,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林镜泉等组织成员职业情况表

    佛山市顺德区检察院认为,林镜泉涉黑组织长期盗采河砂,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严重影响了当地生态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为了有效修复生态环境,弥补公益损害,该院同时在本案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林镜泉、李健洪等9名被告人连带承担高达近30亿元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

    起诉书显示,林镜泉于1965年出生,为原佛山市三水恒福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4年4月,因犯非法采矿罪被广东肇庆中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4年4月,因犯行贿罪被广东广宁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罪,于2019年12月18日被佛山市公安局刑拘。

    广东省公安厅今年1月6日发布消息,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9年12月17日,广东省公安厅组织指挥佛山市公安机关打掉以林镜泉为首的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初步查实该团伙涉嫌大量违法犯罪事实,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林镜泉等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成员的违法犯罪问题。

    据起诉书介绍,破案后,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共冻结该组织成员等人名下涉案银行账户135个,冻结资金45589526.33元、港币23367.87元;扣押现金6719695元、港币5345460元,汽车15辆,玉石摆件76箱,玉石首饰若干;查封不动产222处;冻结佛山市恒福兴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49件公司企业股权共62项。

    然而案发后,当地一千多名群众却联名写信给顺德区人民法院,证实林镜泉没有为非作恶、残害百姓。

上千名群众联名为林镜泉叫屈

据了解,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林镜泉辩护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多份证据,其中包括由一千多名群众签字捺印的证明材料。

这一千多名群众包括林镜泉被指控非法采砂河段的居民、佛山市三水区的普通群众,也有来自敬老院、自来水公司、基层社区组织的人员,还有林镜泉在重庆捐建学校的受资助小学生,覆盖面很广。一千多名群众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和见闻,向法院说明林镜泉非但没有为害一方、残害百姓,而是大行善事、修路修桥、捐资助学、扶老济困、造福一方的民营企业家。

村民联名信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永平是林镜泉的辩护人和环境公益诉讼代理人。朱永平认为,本案是一起非常罕见的黑社会犯罪指控,若处理不好可能引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负面效果。“在我过去几十年办理的涉黑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中,本案都是非常特殊的。一个被指控盘踞三水长达20年的黑社会组织,竟然连一个命案都没有发生过,也没有发生过一起重伤事件。”

  2000年12月,中国首次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安部及各省、市厅局都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06年2月,中国第二次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并设立全国“打黑办”;2018年,全国第三次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成立了全国“扫黑办”。

  朱永平提出质疑,如果林镜泉是个长达20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为什么从来没人举报林镜泉等人涉黑?为什么要等待此时抓获?佛山及省市公安部门以及“打黑办”是否失职?指控此案是盘踞三水近20年的黑社会组织与当地的事实不相吻合。

  林镜泉等组织成员被指控犯罪事件一览表

   朱永平认为本案根本不符合黑社会组织的四个特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一般需要成员人数达到10人以上,但本案中即使按照公诉机关的指控,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所谓的“组织”也只有3到5个人,全案中90%以上的时间“组织”人数达不到10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最低标准,根本不可能构成黑社会。更离奇的是,为了拼凑人数,曾经在采砂船上煮饭工、参加过一个月现场工作的打工者都被指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辩护律师当庭要求检察院撤回对林镜泉的黑社会犯罪指控。

朱永平:支持扫黑除恶  希望案件公正裁决

   朱永平表示,坚决支持扫黑除恶,维护社会稳定,期待人民群众能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但是本案明显是一起人为拔高、胡乱拼凑、无黑找黑、先定性后找事,陈年老案二次回炉的案件,表面上拼凑一个黑社会组织,实际上却是在剥夺民营企业合法财产,完全不符合中央扫黑除恶的精神,纵观全案,林镜泉作为民营企业家,虽其确实参与了行贿、串通投标、非法采矿的犯罪行为,但是本案所有证据都无法证实林镜泉等人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顺德区人民法院。

   在扫黑除恶中要充分保障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合法处置涉案财产体现了国家产权保护的要求。在本案中,侦查机关查封了大量涉案被告人或案外人的合法财产,朱永平认为,严格区分合法财产和非法财产,严格区分公司、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与公司、企业支持犯罪组织的活动,本案要兼顾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要求,对涉案财产要进行及时审查,对于合法财产应该根据法律规定及时的予以解封和发还,不应一直扣押。

   据了解,2020年9月10日至13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在内蒙古自治区调研扫黑除恶工作,并讲话:“要依法准确定性。办案单位要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坚持疑罪从无,确保定罪准确、量刑公正。对案件定性把握不准的及时请示上报,上级机关要加强研究指导。省市级政法单位要分别对辖区内所有涉黑涉恶案件统一把关,防止出现“拔高”、“降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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