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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爆料有奖#限养区的养殖场遭强拆,村委会操哪心肠?

    2020/06/15 15:06:37 发布1653 浏览0 回复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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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17/10/20 15:26:11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2017】39号文规定,三水区乐平镇村民罗、于共同经营,位于乐平镇企岗村民小组内的一养殖场为限养区域。

    然而,三水区乐平镇相关部门,特别是乐平镇企岗村民委员会书记刘建顺,以上述文件为名出台整治期间,没有在养殖场内张贴任何公告通知,在两位场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在2018年12月26日和28日,乐平镇企岗村民委员会指派大批人员和四台大型钩机强行将我们苦苦经营了十多年的养殖基地拆除,将二十多亩养殖场地拆成为一片废墟。在拆除期间我们极力要求工作人员向我们出具为此强行拆除我养殖场的依据。并苦苦哀求让我们将仓库里面的大量饲料、饼干(饲料)、面条(饲料)、糖酱、葡萄糖及禽畜医药物品及其机械设备搬离,但镇政府工作人员一句没商量,二话不说就连我仓库及里面饲料、饼干(饲料)、面条(饲料)、糖酱、葡萄糖、禽畜医药物品及工人宿舍的物品,部份水电设备及机械全部拆除并填埋。那的确让我们像(哑仔吃黄莲)一样。使我们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眨眼间蒙受巨大的损失。


以下视频强拆场景:


      (但令人费解的是)在强拆我的猪场时一个星期前,我的养殖场内连一只猪也没有存在,为何还要拆除我的养殖场?强拆人员一直没有提供拆场的依据和合理解释,但距离我猪场不到五十米的另一养猪户叶生,当时他的养猪场全栏猪有300到400头当时却安然无恙,在强拆我的猪场的一个月后,叶生养殖的生猪却出现小部份死亡,后被乐平镇政府派人填埋处理,但养殖场地至今仍然保留没有拆除(那可真是同人不同命啊)。

     在养殖场被拆除15天后,三水区乐平镇相关部门曾多次责令要求企岗村民小组村长与我解除养殖场的土地租赁合同关系,真的不知乐平镇政府及村委会的用意何在啊!(我们的合同要到2029年到期,解除可以,首先要赔偿我们的损失500万元)

    在场主的养殖场地被强拆除后,罗、于多次到乐平镇村委会找刘建顺村委书记,要求他协助我们到乐平镇领导了解本次强拆原因以及补偿问题,但村委书记刘建顺以镇委领导工作忙为由而一次次推却。

    在无理强行拆除养殖场地的7个多月后,(在2019年7月5日)三水区乐平镇农林鱼业局才向二人发出禽畜养殖场限期关闭通知书,也即可以说,乐平镇企岗村民委员会该次强拆我养殖场地的行为。罗广章、于沃华二人的一生积蓄投资养殖以成泡汤,现二人承包的土地以成废墟,以无法种养生产经营,更为雪上加霜的是每年还要向出租方交纳7381.06元租金。二人为家庭老幼所养以迫逼穷途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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